在商事交易中,不少经营者习惯使用“采购合同”文本开展定制加工业务,合同名称与实际法律关系错位,一旦发生产品质量、交期争议,极易产生法律适用分歧,维权方向也容易出现偏差。实践当中,很多当事人分不清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边界,直接按照普通货物买卖思路起诉抗辩,最终导致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全部支持。本文结合一起加热马甲定制承揽合同纠纷,厘清这类案件的裁判逻辑,梳理商事主体在定制加工交易当中应当留意的风险要点。本案代理律师为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林国庆,其具备政府法制、检察系统工作经历,办理过多类民商事、合同监督抗诉案件,在处理合同类纠纷时,擅长从合同性质定性、证据链条梳理、请求权基础选择多个维度构建案件思路。
一、案件基本案情
2024年8月5日,原告与被告签订一份名为《采购合同》的书面协议,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加热马甲(附带16000mA充电宝)合计1400套,合同总价款152600元。双方约定分两批交货,分别为9月10日、9月20日;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总价款20%即30520元作为定金,剩余尾款在货物验收合格一周内付清。合同同时写明,产品按照双方确认样品的款式、配码、颜色、生产要求进行生产,因质量、数量、迟延交货带来的损失,全部由承揽一方承担。
合同签订次日,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30520元。但整个履约过程,双方主要沟通细节均通过微信完成。交易前期,原告向被告发送带拉链口袋样式图片,要求产品口袋按照该样式修改,同时明确产品需要制作欧码S/M/L不同尺码。被告前期寄出产前样,原告对样品进行确认;但后续生产的大货样品寄出后,原告提出多项异议:大货面料颜色发灰偏旧,口袋拉链没有按要求制作,与前期确认的产前样做工、材质存在差距。
针对原告提出的问题,被告提出面料不同批次存在色差属于正常现象,口袋拉链属于遗漏,但是全部货物已经完成生产入库,无法再进行返工修改。后续双方就修改、验货、提货多次沟通,矛盾持续激化。被告向原告发送《催促提(收)货函》,主张已经完成全部生产,是原告刻意挑拣问题拒绝提货,要求原告限期提货付款,否则将计收仓储及利息损失。原告则认为,被告没有按照双方确认的样品完成定制,产品多处不符合约定,已经错过商品销售旺季,合同目的无法实现。案涉全部成品,被告始终没有实际向原告完成交付。
协商无果后,原告提起诉讼,提出五项诉讼请求:首先,解除双方加工承揽合同;第二,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76300元;第三,返还定金30520元;第四,承担律师费、差旅费合计10000元;第五,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庭审过程当中,被告进行完整抗辩:其一,己方交付货物质量符合约定,双方确认样品为常规款式,并没有约定拉链,不存在质量违约;其二,不存在迟延交货,是原告恶意拒绝提货,实际违约方属于原告;其三,原告诉请违约金标准过高;其四,律师费、差旅费没有承担依据,应当予以驳回。
案件庭审阶段,原告确认被告已经提供产前样与大货样,大货样和产前样不一致,应当以产前样作为生产标准,被告拒绝按照产前样标准完成产品整改。原告还提交电商平台记录,证明案涉常规款式产品网上公开售卖,本次交易核心是按照原告特殊要求进行定制,并非直接采购现货,同时举证证明延误交货错过销售周期带来的经营损失。

二、案件关键节点与法庭审理焦点
本案看似是普通货物买卖纠纷,但法庭审理过程中,存在几个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节点,也是原被告双方对抗的核心战场。
第 一大核心争议:这份名为采购的合同,究竟属于买卖合同,还是承揽合同。
买卖合同核心是转移现成标的物所有权;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完成定制工作、交付工作成果,定作人支付报酬。本案书面文件标题写为《采购合同》,很容易直接认定为买卖合同。但是结合微信聊天记录,从口袋拉链修改、欧码尺码特殊要求、产前样确认流程等全部事实来看,原告并非直接购买市面上现成现货,而是提出专属定制要求,被告依据客户特殊要求进行生产,符合承揽合同法律特征。法院最终认定,案涉合同实质属于承揽合同。合同定性不同,直接影响解除权、举证责任、法律条文适用,是本案的首要突破口。
第二大关键节点:定制产品质量标准如何认定,究竟以什么作为生产依据。
定制类案件,样品是最重要的质量标尺。本案存在产前样、大货样两份样品。原告主张应当以双方确认的产前样作为生产标准;被告则抗辩双方确认的是无拉链常规老款,拉链修改并未达成最终确认。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定案关键证据,聊天记录完整还原原告多次提出拉链口袋修改、欧码制作的沟通全过程,被告前期回复“好”“知道,按这个做的,你放心”,构成对定制要求的合意。后续成品生产完成之后,被告才提出拉链遗忘,且成品已经全部入库,无法返工修改。
同时出现面料色差问题,被告解释面料批次不同会存在色差。但定制承揽关系下,承揽人负有义务交付与确认样品一致的成果,不能将批次差异作为免除自身责任的理由。
第三大节点:合同解除时间如何确定。
承揽合同定作人享有法定解除相关权利,但解除通知的送达时间会直接影响法律后果。本案原告在起诉之前,没有向被告正式送达书面解除通知,直接向法院起诉。法院认定,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之日,即2025年5月9日,视为合同解除时间。这提醒商事主体,主张解除合同,尽量留存书面通知送达证据,避免后续对解除时点产生争议。
第四大节点:定金、违约金金额如何调整。
原告起诉主张违约金76300元,同时主张返还定金30520元。法院结合合同履行程度、过错情况,认定原告诉请违约金金额偏高,依法调整,按照合同总价款20%计算违约金,金额等同于定金30520元。
第五个细节:律师费、差旅费10000元最终没有得到支持。虽然原告提交律师费收据、机票发票,但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方需要承担律师费、差旅费,该部分诉求被法院没有采纳,这也是很多商事交易容易忽略的细节。
三、本案的代理辩护突破方向
结合本案事实,代理思路主要围绕事实定性、证据组织、请求权选择三个层面展开。
首先,穿透合同名称表象,确立承揽合同法律关系。如果按照买卖合同思路,原告维权难度会显著提升。代理工作重点是把微信聊天记录、样品沟通记录、采购订单参数、电商平台现货对比证据整合,证明交易核心是“按照定作人特殊要求加工生产”,而不是购买现成库存货物,推动法院将案由定性为承揽合同,以此适用承揽合同相关法律规则,为后续主张解除合同打下基础。
其次,完整固定定制要求与样品不符的证据链。定制加工案件,质量争议举证难度较高,很多交易仅仅口头沟通,没有留存记录。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是核心证据,完整提取从提出拉链修改、欧码尺寸要求,到收到大货样之后提出色差、做工异议,再到被告承认拉链遗忘、货物已经生产完毕无法返工的全部对话,形成完整闭环,证明承揽人明知定制要求,最终成品无法达到约定标准,并且拒绝整改修复,致使合同目的落空。
再次,围绕“合同目的无法实现”构建解除的事实基础。定制加热马甲具备强季节性,交货延期、产品不符合约定,直接错过销售窗口期,即使后续再交付货物,定作人也无法实现商业用途。结合该事实,论证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,符合法定解除条件。
理性设置诉讼请求,区分可以主张和缺少依据的项目。对于违约金,依据合同约定提出,但同时预判法庭会依据实际损失予以调整;对于律师费差旅费,虽然提交票据,但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前提下,该部分诉求存在较大败诉风险,应当充分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。
反观被告方抗辩思路,其抗辩立足点:一是否认双方达成拉链修改的合意,主张样品是常规老款;二是将产品瑕疵归因面料行业客观现象;三是将交易失败归责原告恶意拒提货。但抗辩没有形成完整证据支撑,没有对微信聊天记录当中己方确认定制要求的内容作出合理解释,也没有举证证明原告恶意拒绝收货,抗辩意见没有被法院采信。
四、从本案看商事定制加工交易的风险提示
这起案件是工贸企业定制加工业务当中十分典型的纠纷,对定作方、承揽方都有很强参考意义。
首先,不要简单套用采购合同模板处理定制承揽业务。合同名称不决定法律关系,权利义务内容才是核心。如果是定制加工,建议合同文本直接写明承揽、定作相关表述,把样品、款式、特殊工艺、尺码、颜色全部落实书面合同,避免仅依靠微信口头沟通。
第二,样品确认务必规范,做好封存留痕。定制业务样品分为产前样、确认样、大货样。双方确认样品之后,建议双方共同封存样品,签字确认,留存文字记录,明确约定大货必须与确认样保持一致。只线上发送图片,不封存实物,后续发生色差、做工差异,极易各执一词。
第三,微信沟通要做好管理,重要修改要求,应当在微信沟通之后,同步更新书面合同、附件。本案虽然微信记录起到关键作用,但电子聊天记录存在丢失、清理风险,重要工艺变更,应当以补充协议、订单确认单形式固定。承揽人收到定作人修改需求,应当明确回复确认,避免后续出现“口头说过、但是没有确认”的争议。
第四,合同解除尽量履行通知程序。想要解除合同,尽量向对方发送书面解除通知,保留邮寄、送达凭证,不要直接起诉。即便起诉,起诉状副本送达时间也会被认定为解除时间,会对后续资金占用、损失计算起点产生影响。
第五,违约金、律师费、差旅费的承担,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。本案原告主张律师费差旅费未被支持,根源就在于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方承担维权开支。商事合同中,建议明确约定违约一方承担守约方律师费、保全费、差旅费,否则该类诉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。
第六,定金法定上限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超出部分不发生定金效力。主张违约金需要结合实际损失,约定过高的违约金,法院有权依法予以调低,并非合同写多少就判多少。
第七,承揽人收到质量异议,应当积极应对修复、重作。承揽合同项下,产品出现瑕疵,承揽人负有修理、重做义务;如果成品已经全部生产完毕,客观上无法整改,就要承担相应违约后果,不能简单以行业惯例、原材料批次差异,免除自身按照定作要求交付成果的法定义务。
结语
商事交易当中,合同文本只是载体,真正决定权利义务的,是双方实际交易模式。很多经营者重签约文本,轻过程留痕,口头沟通定制细节,一旦发生纠纷,证据上就会陷入被动。本案正是依靠完整的微信沟通记录、样品往来记录,还原双方真实合意,穿透合同名称表象,厘清承揽法律关系,最终实现定作方解除合同、返还定金的诉求。对于从事定制加工贸易的企业,完善合同条款、规范样品确认、保存全部沟通记录,是防范合同纠纷的第 一道屏障。
